这小子后来越长越帅了,穿衣服也越来越有型了,没事还混了一帮哥们,个个都看起来人模狗样的。再后来,陈潇逸看他的眼神也变了,渐渐地开始娇羞起来。用陈潇逸的话说,斯达就是少女心中的男神,又会奥数又会作文又会弹琴又会画画,总之,他是神的级别。
不过,我依然没什么感觉,虽然在他得瑟和臭屁的时候会免不了多看他几眼。但是,说到喜欢,我觉得我还是有点儿小。
到了十点,我愣是硬着头皮拧巴地给他发了一句:“还是多读书吧咱们,现在谈感情,还是太早。”
我话说出口,斯达瞬间发了一个心碎的表情给我,然后丢给我一句:“行,那我就放心了,是你不让我负责的。”
说完,他光速下线,留我一个人盯着电脑看了大半天,差一点儿泪都掉下来了。我就知道,他一直嫌弃我的么,他一直觉得我胖了不好看了腿又粗腰又壮么,他怎么可能喜欢我呢?
十六岁还是有点儿嫩啊,我在黑漆漆的深夜里,华丽丽地鄙视了自己一番。明天起,我该怎么面对他呢?这个让我讨厌了很多年、却像苍蝇一样始终在我周围乱转的小男人。
我以为高傲的本可以是我,却未曾想,第二天我刚到学校的时候,陈潇逸便告诉我一个晴天霹雳般的事实,陈潇逸说:“炎颜,斯达答应做我男朋友了。”
她的小脸儿笑得像一朵花似地,盛开在这炎炎夏日里。我的心却像淋了瓢盆大雨,从头到脚浑身透凉。
陈潇逸摇了摇我,然后说:“炎颜,难道你不为我开心么?”
我对她说了一句同样的话:“还是多读书吧咱们,现在谈感情,还是太早。”
然后,我留下呆若木鸡的她愣在原地,一个人吹着口哨跑去了篮球场。我去找我的大个打篮球,大个和我一样也是个胖子,小小年纪就长得跟二十好几的大青年一样,每次打篮球被他一幢会弹得老远。